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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在凤泉区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继续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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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购房补贴活动实施范围

  1、凡于2015年4月28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在凤泉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并缴纳了契税的买受人,均可申请购房补贴。

  2、购房合同签约日期以商品房网签日期为准,契税缴纳日期以出票日期为准,两个日期均应在活动实施期限内方可享受购房补贴。

  二、购房补贴标准

  1、购房补贴标准按面积算,为每平米100元。

  2、购房面积以商品房网签系统的建筑面积为准。

  三、补贴政策实施情况

  近日,有不少在凤泉区购房的业主向本报反映,根据相关政策,原本早就应该拿到的购房补贴,他们却迟迟未能拿到手。对此,凤泉区政府作出回应,所欠购房者的补贴款今年年内将全部发放到位。

  据了解,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帮助开发企业去库存,2015年4月28日,我市凤泉区出台了《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实施办法》政府性文件。按照文件要求,凡于2015年4月28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凤泉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并缴纳了契税的买受人均可申请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100元。

  该文件同时规定,对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由凤泉区财政局在联审后6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买受人所提供的银行存折(卡)账号上。

  该文件出台后,对房地产市场去库存起到了很大刺激作用,成交量快速回升,开发企业和购房者双双从中受益。然而,好景不长,虽然前期购房者拿到了凤泉区政府承诺的补贴,但大量后期购房并申请补贴者直到现在也未拿到补贴。为此,不少购房者找到开发企业讨要说法,得到的答复是“爱莫能助”。

  日前,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凤泉区政府相关负责人。凤泉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之前凤泉区政府财政比较紧张,影响了购房补贴款的发放。目前,相关审批手续已履行完毕,所需资金也全部拨付到位,凤泉区政府已安排财政从本月起开始发放补贴,今年年内将全部发放到位。